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我方一般采用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收益来源:
我方通过自筹资金,为项目配置太阳能节能系统,节能公司在每个系统热水供回水管上安装热水表,通过热水表计量系统每个月热水用水量,然后通过热水量乘以每吨水价格减去生产这些热水所需要的水电费,就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每个月的结算费用,双方约定合约期。
用能单位收益来源:
1、通过项目立项,获得政府补贴;
2、通过进行节能改造,节省了原有能源费用。
3、若用能单位为学校和医院,可适当收取终端费用,增强节能意识。
4、合约期满后,节能系统所有权归属用能单位。
业务流程
客户以节能效益分享的方式逐季或逐月向公司支付项目费用。
在根据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部支付完以后,公司把项目交给客户,客户即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收益权。